箫剑的留言本
2008-6-12 21:14:29 来自 19730908 的留言
是以前天纵的肖剑吗?久仰
2007-12-31 13:34:35 来自 灵动若水 的留言
元旦快乐!!常来圈子看看,参加讨论好吗?:))诚邀你加入桃林村。
2007-10-8 12:43:01 来自 dj622 的留言
剑兄也在天府开博,迟来的祝贺!
2007-6-2 9:39:19 来自 xiaoju925 的留言
你好,可不可以把你的文章发到论坛漂在他乡版块里面,真诚欢迎你的加入
2007-4-25 8:39:21 来自 xiaoju925 的留言
进来看看你们的小家
2007-3-20 16:02:43 来自 炸吧 的留言
炸死他们那些贪官!
2007-3-9 14:13:17 来自 被遗忘的角落 的留言
现在这就是现实,社会就是这个样子,谁去管我们的死活,指标要自己去跑,应该政府做的事情要我们自己去做,要不他们哪里会增加收入,再加上一部分被人占用的指标,到我们普通人这里,就没了,这就是残酷的现实,现在情况如何?
2007-1-4 23:35:43 来自 tgp1963 的留言
一定要个说法
2007-1-4 19:35:26 来自 xjjr1234 的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97、98、99年退伍包安置对象,退伍到原征集地再由县民政局开介绍信进行安置。在2004年乡镇机构改革中,政府将我们作为临聘无编人员进行辞退,而我们同时入伍同时安置介绍信都是由民政局统一开的却有不同的两种待遇,安置到县局级机关的有编制,而在乡政府的却没有编制。我们拿着《安置条例》找领导给我们的回答却是按照本年度退伍军人的安置政策自谋职业一次性解决。难道我们这3年的城镇退伍人员的编制跑了、掉了还是让其他人给占了。作为一级政府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9条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给我们进行解决是不合理的,这不是就否定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那各级领导所讲的依法治国、依法治县、规范化政府不就是口号了。 难道只有保家卫国、抗洪救灾亲人解放军,退了伍的亲人解放军就失去了他们的作用了吗。我们现在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没有着落,我们恳请上级领导为我们这些曾经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过贡献的退伍军人主持公道。 附:部分人员名单 兴义镇:米卫东  朱海洪   雷 强13541181139 花源镇:诸俊成  于奋松  程绍明   王 琳  徐建斌 邓双镇:杨 权  舒宏伟   周旗洪13540306186    永高镇:张 超  张继根 安西镇:梁 剑  赵 敏  李殿社   朱 彬 金华镇:郑焕松  杨加玉  江宗国 花桥镇:肖长进   徐才明13541164721  文井镇:王新明 五津镇:徐 飞13982135641  袁 波  肖志军
2006-11-4 16:33:43 来自 阿汤哥 的留言
你好,欢迎!
2006-11-3 18:00:22 来自 乔峰 的留言
欢迎

共有留言11条,20条/页,共1页,现在第1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名称:
留言:
验证:
看不清验证码请再次点击